关于进一步明确图书馆论文认定、图书认定
标准及查证要点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师生在职称评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等环节中论文及图书的认定工作,解决因对论文及图书认定标准不清而产生的实际问题,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图书馆现对相关认定标准及查证要点予以进一步明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及执行标准
图书馆论文认定工作,严格遵照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认定办法(试行)》(新教人〔2013〕31号)(以下简称《自治区论文认定办法》)文件执行。
二、认定范围
(一)期刊论文
期刊论文分为核心期刊论文和一般期刊论文两大类。核心期刊论文分为外文核心期刊论文与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因我校图书馆暂不具备自治区规定的开具外文收录检索报告资质,故只能对已开具的外文核心期刊收录检索报告信息进行核查)
1.外文核心期刊论文
指发表在SCI、EI、SSCI、A&HCI源期刊,或被CPCI-S(ISTP)、CPCI-SSH收录的学术论文。
(师生需自行联系具有查新检索资质的机构开具收录检索报告,将收录检索报告提交至图书馆方可同其他中文论文一同认定。)
2.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1)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CSSCI(南大核心)、CSCD、《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期刊(包含核心期刊的扩展版收录的期刊)中的学术论文。
(2)以下两类论文可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
①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
②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的论文。
3.中文一般期刊论文
指发表在核心期刊以外,具有正式刊号(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期刊上的论文(不含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含发表在核心期刊增刊、专刊、特刊以及简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备案信息,且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三大数据库之一收录。
(二)中文图书
指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有备案信息且可检索到的正规出版物。
(图书馆仅对图书的合法性进行认定,不涉及作者具体责任方式及排名信息的查证。)
三、查证要点
(一)外文核心期刊论文
1.我校暂不具备开具外文收录检索报告资质,需自行联系具有查新检索资质的机构开具收录检索证明,将收录检索报告提交至图书馆方可同其他中文论文一同认定。
2.收录检索报告中带分区信息的,可对分区及影响因子进行认定,否则只能认定核心期刊的类型;
3.认定的期刊影响因子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的影响因子为准。
(二)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1.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的认定以论文发表当年所属刊物是否在核心期刊目录中为准。
2.核心期刊目录更新期间,以新版核心期刊目录出版(发布)之日为界:
(1)论文发表时间在出版(发布)日期之前的,按上一版目录认定。
(2)论文发表时间在出版(发布)日期之后的,按新版目录认定。
(三)中文一般期刊论文
1.须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备案信息:
(1)纸本刊查询网址: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
ex.html
(2)电子期刊查询网址:
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lxdz/index.html
2.期刊及论文须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机构版)三大数据库之一收录:
(1)在三大数据库指定网址链接页面检索:
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g.wanfangdata.com.cn
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机构版):https://qikan.cqvip.com/
(2)检索类型为“期刊”,且具备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两者缺一不可。
特别注意:
(1)一般期刊的增刊(期数不属于正常出版范畴,如期数后带“z”、“s”等)不予认定。
(2)核心期刊的增刊按一般期刊认定;
(3)会议论文、论文集不予认定。
(四)中文图书
以国家版本数据中心备案信息检索结果为准。
查询网址:https://pdc.capub.cn/
(五)暂未上网论文
期刊被数据库正常收录更新(四个月内有内容更新),文章已见刊而数据库尚未收录更新。申请人可在论文认定表中备注“暂未上网”,并提交期刊封面、封底、版权页、全部目录页及论文所在页的照片或扫描件作为补充材料,图书馆将据此进行初步认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论文认定相关事项说明
由于《自治区论文认定办法》与《伊犁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在论文认定范围上存在不一致之处,因此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图书馆严格按照《自治区论文认定办法》认定教师职称评审论文,对包含在其认定范围内的论文进行认定并依据《伊犁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中的论文类成果“分类定级标准”核查论文等级。
(二)我校研究生论文认定相关事项说明
研究生论文同样严格按照《自治区论文认定办法》进行认定。评优评奖期间,各学院需以学院为单位,派专人对接本学院研究生论文认定材料的收集提交、费用支付及认定表领取等相关事宜,学生单独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认定申请概不接受。
五、标准执行时效
以往认定结果如与本通知标准不一致,其有效期统一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伊犁师范大学图书馆
2025年10月28日